第三十七章 鬼市(1)-《鬼医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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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从古墓出来的时候我顺手带走了好几样东西,起码我让红烛帮我把洞顶的夜明珠都撬了下来,小排骨以这种扒地皮的方式很不耻,据他所说,他们摸金校尉都会很客气的留上一些给后来的盗墓者。全部拿完墓主会不高兴的,我说放屁,墓主都叫我扔下去喂植物了,还有什么高兴不高兴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因为实在是拿不下,我甚至想要把前厅的玉砌的地板都给刮了,顿时我有种郁闷的感觉,为什么不能像游戏里面一样拥有芥纳须弥一样的戒指手镯之类,要是我有,我搬掉整座山都有可能。

    难怪那么多人会前赴后继的选择盗墓,这发横财的方式实在是太犀利了,在周均走了以后,小排骨甚至跑到红色棺木那里左看看右看看,不过他倒是死心了,能在前面放上N多美女陪葬的墓主,红色棺木里面居然连根毛都没有,看了看台子外面那些争先恐后想要咬他的食肉植物,排骨兄不得不打消下去一探究竟的念头。

    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11点左右,小排骨以晚上没有车为由,死赖在我这里不肯走,我把他甩给和尚保管,叫他两个住一间屋子,因为楼上已经没有空余的房间,当然,如果这货愿意帮忙在楼下看场子,我也是很乐意的。

    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清点财物,为了我的发财计划,红烛和和尚都被迫化作搬运工帮我搬夜明珠,回到家以后我把大厅内的所有东西都移到一边,像先前对付梦貘一样,只不过这次的月饼换成了夜明珠。

    看着这一堆散发这莹白光芒的珠子我口水横流,红烛捂着脸表示很无奈,而小排骨居然一脸鄙视。

    我突然想起这次出门最值钱的东西——白玉璧,照着周均所说,还是什么鬼器,立马让红烛拿出来,好生观看。

    这东西一放出来我就感觉房间里面的温度降低了好几度,长生在盒子里面发出长鸣以表抗议,它似乎是很排斥这个东西。

    璧是一种圆板形、片状、中部有孔的玉器,《说文》释璧:“瑞玉,圆器也。”《尔雅》有“肉倍好谓之璧”的说法。肉即边,好即孔,边为孔径的两倍便是璧。

    这块白玉纹璧也是如此,白玉所成,中间有孔,两面都有纹,很小,我估摸着有个透明胶的大小,小排骨告诉我说这上面的纹是魑纹,魑是传说中的龙生九子之一,一种没有角的龙,不过俺这种没有艺术细胞的人怎么看怎么像两只壁虎扒在玉璧上面,俺这种观点一说出口,遭到所有人员的一致鄙视。

    在古代,璧是一种重要的玉器,使用年代之长、品种之多是其他玉器不能相比的。璧有以下几种用途:一为礼器,周礼有“以苍璧礼天”之说;其二为佩玉,古称系璧,《说文》释“玮”:“石之次玉为系璧。”以璧为佩饰早在战国至汉代已普遍风行;其三用作礼仪馈赠之用品;其四是葬玉。已发掘的汉代大墓中都有众多的大璧出土。

    这墓主很有可能是唐代的,可惜也不清楚是哪位大神,冲着墓主是个女人,有可能是大臣或者富商的女儿,不过最大的可能性是皇帝的女儿。

    一经回想立马眼睛放光,吩咐红烛拿着玉璧,当下就准备杀到鬼市去。

    和尚和排骨劝说要休息休息再去,我想想也是,折腾了这么一整天,都有点受不了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带着红烛,和尚还有小排骨准备去鬼市,我们把在古墓搜刮的东西理了理,分装着好几个麻布袋,就准备上路了。

    鬼市位于人界与冥界的交界处,那里无论何时天都是个灰黑色,来往人群皆披着长长的灰色斗篷遮住相貌,面目模糊。鬼市的摆摊人员大部分是地府里面闲荡的小鬼,卖主可以雇佣它们,以冥币或者交换作为报酬,一般的凡人都是采用交换的方式与它们进行交易,比如说满足它们的愿望之类。

    早上去鬼市其实买东西的人并不多,我主要是想占个有利的位置来摆摊,到了晚上就可以大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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